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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龙泉驿区水务局2025-2026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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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 2025-02-13 147.8KB 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关联招标: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龙泉驿区水务局2025-2026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内容简介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5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99000000其他服务污泥处置服务50,00000(吨)17,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污泥处置服务吨元35000单价本项目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350元/吨(包括污泥收集、运输、处置和检测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预估年处置量约5万吨,实际数量根据核实确认的处置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750万元/年。★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污泥处置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污泥收集、运输、处置和检测。2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标准污泥处置方式需满足以下相关标准之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246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等国家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3★服务内容及要求(三)★服务要求(说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应进行签章。)1.投标人须承诺进行处置的污泥(应根据污泥来源、产量和泥质,合理选择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禁止向自然环境随意抛酒、遗弃等,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并妥善处置剩余尾渣;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污泥来源、数量、处理处置情况,每季度至少委托一次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出厂泥质及污泥处理处置后的产品进行检测,并对处理处置后的产品及剩余尾渣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相关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以及临时堆放的污泥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必须具有污泥处理处置的场地及相关设施,日处理污泥150吨(暂定处置量)以上的处置能力,处置设施符合环境规范,污泥暂存池具有防雨、防渗措施。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处置场所县级或以上环保行政部门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原件,且环评批复处置量不低于本项目暂定处置量。4.污泥收集及运输要求(1)污泥产生单位装车地点:龙泉驿区陡沟河污水处理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五路800号)、陡沟河污水处理二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五路818号)、东安水质净化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顶佛寺村18组1号)。备注:东安水质净化厂脱水系统未设置污泥料仓和暂存设施,采取污泥运输车辆车接车载模式,东安厂污泥车间车辆限高32米,车长不得超过10米,污泥运输车辆连车带泥总重不得超过30吨。投标人的报价需包含上述条件下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污泥收集。装污泥时,驾驶员需服从污水处理厂厂方装车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开启装车设备。(3)运输车辆需采用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车容车貌整洁,车况良好,并固定车辆报采购人备案,如有调整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同意;(4)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5)污泥清运车需在指定场所装卸,不得随意倾倒。采购人一旦抽查发现投标人在运输过程中有倾倒污泥的行为,将处以5万元/车·次的罚款,并承担污泥清理处置等相关费用;(6)装污泥过磅称重后,各污水处理厂经办人和污泥运输及处置单位经办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转移登记单》上签字,投标人将污泥运至处置场所后需再次过磅称重交采购人备案;(7)投标人负责与污水厂负责人对接协调及时运输,若运输滞后2天以上将处以5万元/次的罚款(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双方另行协商);(8)运输车辆需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定位系统,终端数据实时传送到采购人处;并禁止无故停靠、中途转运、擅自将污泥交由未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处理处置单位或个人。5.污泥运输单位应有承运相关资质,符合道路运输对资质的相关要求:禁止个人和没有获得相关运营资质的单位从事污泥运输。6.检测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并报给采购人备案,每季度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入厂及出厂泥质及污泥处置产品进行检测,并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污泥产品)的去向、用途、用量的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不能提交检测报告和检(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支付污泥处置费,并有权终止合同和追究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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